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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管用刀挨个划泼电动车雨棚评论区风向变了支持多于批判

时间: 2023-11-29 17:44:41 |   作者: 施工安装

  当今社会,电动车能够说是家家户户必备,不仅出行方便,而且省时省力,在便捷的同时往往也相伴着诸多安全风险隐患。为了让人民的人身财产更安全,各地交管部门也是兢兢业业的进行头盔检查,俨然慢慢的变成了了一种一般现象。

  毕竟命是自己的,很多网友也慢慢的懂得了佩戴头盔的必要性。但是近期又出现了一项排除电动车安全风险隐患的举措,同样让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那就是电动车安装雨棚该不该被拆除呢?

  2023年9月17日,重庆某街边停放着好多带雨棚的电动车,此时只见视频中一名城管大哥,手拿一把屠龙小刀刀,正在穿梭在电动车间,用娴熟的手法对于一个个雨棚无差别划破。

  要知道重庆位于中国的潮湿气候区域,因此经常会有降雨,电动车上弄一个雨棚,出行的时候能遮风挡雨,十分便捷。尤其是有孩子的,有这样一套避雨神器,也幸免了人被淋成落汤鸡,降低了引起感冒的风险。这样的雨棚本是有利的,但是为何会被暴力迫害呢?更何况还是城管拆除?

  有的网友认为:这个雨棚挺好用的,自己用了好几年了。接送孩子的集中点,开车都会堵得水泄不通,而骑个带雨棚的电动车,接送小孩真的比打伞和穿雨衣强的多。

  也有网友认为:这个雨棚属于私人财产,可以强制或者劝说不准装。哪怕是违法了也不能有意破坏,应该照价赔偿。更何况,城管应该没有对雨棚的拆除的执法权。

  不过更多的网上的朋友表示:这种棚子真的不安全,拆除雨棚是为了大家好,这个事不要乱喷。

  1、经查发觉,我国法律规定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篷已属于对非机动车外观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改装。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自行车、电瓶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所以电动车装雨棚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一旦被抓到,就需要立刻整改,知错不改的将会得到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风大的情况下会导致电动车失去平稳,提高了碰撞概率。而且下雨天的时候,视野会变得模糊,给自己和他人同时带来安全隐患。

  所以,生命大于天,而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万一有事就是大事,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啊。

  9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治理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的回答是,此事系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由区交警牵头组织,城管部门只是协助联合执法,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通过网友的评论也能够准确的看出,大部分人是非常支持城管拆除电动车雨棚的,因为这个雨棚确实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风险隐患,而且是法律所不同意的,应该予以支持。

  虽然城管的目的得到了网友的认可,但是暴力的行为却不敢恭维。毕竟在这次事件中是协助联合执法,这样莫名的迫害,很难让车主了解实情,起不到警示意义。

  若电动车车主回来后发觉雨棚被破坏,估量大部分人会很生气,认为是哪个坏人干的。格局大的,可能不去追究,甚至会再安装上一个新的。懂法的,可能直接报警。这样在无形中,浪费了很多不该浪费的资源。如果能写个条子啥的,让电动车车主有个知情权,似乎更合适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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