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疏通天沟时不幸坠亡!高空作业安全第一!
详情信息
今天上午9点,记者赶到长沙青青家园小区11栋了解情况,记者发现,与该小区一墙之隔的某驾校,监控摄像头刚好拍摄到了黄某不慎坠楼的情景。
据悉,坠楼不治的黄某是青青家园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事发前,因接到小区居民反映称,11栋居民楼的楼顶天沟出现堵塞,物业工作人员黄某当即前往检查疏通,独自一人爬到了楼顶。
今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了小区11栋的居民楼楼顶,死者黄某就是从这里不慎坠落。黄某的家属表示,楼顶的护栏钢筋已经年久失修,锈迹斑斑。当时黄某在清扫天沟时,一直抓着这个钢筋,但由于不堪重负,钢筋断裂,最后导致意外的发生。
按照规定,在从事高空危险性作业时,作业人员一定要佩戴全套安全防护设备,不过根据目击者描述,事发时,黄某并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设备。
记者在现场调查时了解到,青青家园小区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时,开发商曾经在小区里设立过物业公司,当时,黄某就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可在9年前,物业公司突然退出,为了能保证小区日常运行,黄某和便附近几位居民一起承包了社区物业日常管理。不过这个物业机构,并没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属于自建物业机构。
目前,天顶街道慢慢的开始介入调查此事,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依照国家规定,在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一定要持有相关资质,同时必须要佩戴全套防护设施。
为防止意外再次发生,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表示,将尽快对辖区所有物业公司展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组织并且开展一系列安全应急知识培训。
如果当时系上了安全带,悲剧也许就能避免;如果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完善,在人员高空作业时,有督促有对现场设施进行排查,悲剧也许就能避免。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保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抵达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结合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一定要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一定要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抵达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