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工程建设价格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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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无锡工匠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研究,现将《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工程建设价格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无锡工匠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锡建发〔2023〕7号)、《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程建设价格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竞(2023)14号)精神,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工程建设价格竞赛公平公正、顺利圆满举行,推动全市工程建设价格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工程建设价格竞赛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主办,市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协会承办。
“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实施,市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协会具体承办。最重要的包含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竞赛指南、选手报名及资格审核检查、组卷阅卷、印制竞赛任务书及图纸(同时提供U盘)、选定竞赛地点、竞赛现场组织、赛务保障,完成省工程建设价格决赛企业职工组的选手选拔、报送、培训及组织参加省决赛。
本次竞赛为企业职工组类别,凡在本市(含江阴、宜兴)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企业和建筑设计企业、开发企业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 “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技能标兵”的选手原则上不可以参加。
本次竞赛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择优选派选手参赛,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参赛证领取等事项通过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无锡工程建设价格网发布。
1.理论知识考察选手对造价理论知识的理解水平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解答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是非判断题,参赛选手应按规定内容及格式要求在答题纸上闭卷作答。理论知识竞赛参考题库可通过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专题专栏更多建设职工之家劳动竞赛”栏目()或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实务技能考察参赛选手工程算量与计价的执业水平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量规则、计价规则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结算的编制能力和审核能力。实务技能竞赛以“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文件(.13jt)”为基础,用竞赛任务书和施工图形式下达具体的算量计价编制和审核任务。
实务技能竞赛采取职场实操方式来进行。内容有:土建工程(含钢筋、模板)、装饰工程(地面、吊顶、墙裙等)、建筑安装工程(水、电等)。参赛选手应上开卷作答。
3.本年度竞赛引入应用计算机及算量计价软件作为辅助工具。竞赛除了以纸质形式提供竞赛任务书和施工图之外,还以“U盘”形式给参赛选手发放竞赛用任务工程CAD施工图、适用的建筑标准图集、未编制完成的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文件(.13jt)。
参赛选手须自备职场用笔记本电脑和算量计价软件参加竞赛,并适应在无网络赛场条件下使用计算机和算量计价软件。参赛选手可以自主决定采用机算(建模计算、使用软件附带的表式计算)或手工计算。作业结果必须按答题纸要求作题、答题,并填写答案。
参赛选手应自备铅笔、中性笔、橡皮、修改液、比例尺、直尺、计算器、笔记本电脑、有线键盘、有线鼠标及算量计价软件。
参赛选手可于赛前在自备笔记本电脑内自行安装竞赛适用的电子版规范、标准、定额、通用图集、信息价。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5.《混凝土结构施工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16G101-2,16G101-3);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四册电气设施安装工程,第九册消防工程,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
1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
1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20〕20号);
1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的公告》(〔2020〕第27号);
1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1〕第16号)。
参赛选手的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与通过选手资格审核检查的个人身份信息一致。参赛选手必须持“选手参赛证”和“个人身份证”进入竞赛场地,按指定作业位参加竞赛。参赛选手入场就坐后,应将个人“身份证”、“选手参赛证”放置于桌面,以供检查。
1.成绩评定。竞赛对参赛选手的答题过程、答题结果、规范标准应用、定额套用等方面的完整性、准确性、偏差合理性给予评判,并比对标准答案进行判分、给分。
2.竞赛分值。100分,实务技能卷面满分200分。参赛选手个人理论知识成绩与实务技能成绩合计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理论知识占20%,实务技能占80%。
3.成绩排名。理论知识合格分数线分,实务技能合格分数线分。参赛选手理论知识成绩与实务技能成绩均为合格的,其总成绩方可纳入选手成绩排名。选手总成绩相同的,其实务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实务技能成绩亦相同的,其实务技能用时少的排名在前。
2.在竞赛过程中未举手报告,或报告未经裁判人员同意,擅自离开作业位的,扣罚成绩2分;擅自离开作业位走出竞赛场地的,扣罚成绩5分。
3.在竞赛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与他人讲线分;与他人交头接耳、讨论作业的,扣罚成绩510分;扰乱赛场秩序,不服从裁判和管理的,取消比赛资格。
5.在实务技能竞赛过程中擅自将自备笔记本电脑连接网络的,扣罚成绩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
6.选派员工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积极支持选手参加竞赛,参赛选手不得无故缺赛。
1.对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关于开展无锡工匠2023年无锡市“住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锡建发〔2023〕7号)精神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参加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由无锡市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协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
3.获得竞赛前11名的选手(另替补选手1人),代表无锡市参加省工程建设价格决赛。
4.在本次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和所在的造价咨询单位,将根据《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评分标准,给予良好行为加分。
参赛选手对竞赛现场裁判事项不服的,可以在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由当事选手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要求仲裁处理:
1.申诉。申诉应书面表达申诉事项、申诉理由、申诉依据、申诉目的,申诉书应经当事选手签字。
2.仲裁。仲裁工作组对申诉事项应及时受理,并合议仲裁。仲裁工作组对申诉有依据、申诉理由充分、申诉目的正当的申诉,予以支持,并改正失当的、错误的裁判事项;仲裁工作组对申诉无依据、申诉理由不充分、申诉目的不正当的申诉,不予支持。
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书后2小时内向申诉人告知仲裁意见。仲裁意见为最终裁判。
1.竞赛实施部门和承办单位应做好竞赛试卷、图纸、U盘资料的准备工作,落实好竞赛场地,保障现场电源、网络屏蔽、考生用餐、饮用水等赛务保障工作,确保竞赛安全、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2.各地要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选拔工作,鼓励造价从业人员热情参加竞赛,确保代表本地区、本企业顶配水平的选手参加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