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三医院关于市康复医疗中心一期大楼楼顶及檐沟防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交易公告
详情信息
15:00时在医院行政楼616室(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226号)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衢州市康复医疗中心一期大楼楼顶及檐沟防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述
本工程位于衢州市第三医院内,交易范围为衢州市康复医疗中心一期大楼楼顶及檐沟防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范围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约29万元。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有关检验收取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2.2以上2.1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交易保证金
3.2交付方式: 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
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8日15:00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开标现场与代理机构完成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递交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确认单据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3未成交的承包商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回,候选的承包商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衢州市西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
4.2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交易公告需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报价函的递交
5.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5:00时,地点为衢州市第三医院行政楼616室(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226号);
5.2报价函包含(报价函1份正本、2份副本,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报价函密封封面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及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取。
5.6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部人员配备表、资格审查表、资格后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7公示结束后,中选承包商须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281300元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4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5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检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6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其他款项
7.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7.2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和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及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附件下载链接:
发包人:衢州市第三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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